2021年12月29日,國家能源局、農業農村部、國家鄉村振興局聯合印發《加快農村能源轉型發展助力鄉村振興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要將能源綠色低碳發展作為鄉村振興的重要基礎和動力,推動構建清潔低碳、多能融合的現代農村能源體系,全面提升農村用能質量,實現農村能源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
《意見》指出,要鞏固拓展脫貧幫扶成果,培育壯大農村綠色能源產業,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到2025年,建成一批農村能源綠色低碳試點,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占農村能源的比重持續提升,農村電網保障能力進一步增強,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發展壯大,綠色低碳新模式新業態得到廣泛應用,新能源產業成為農村經濟的重要補充和農民增收的重要渠道,綠色、多元的農村能源體系加快形成。
《意見》提出,推動千村萬戶電力自發自用,支持具備資源條件的地區,特別是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以縣域為單元,采取“公司+村鎮+農戶”等模式,利用農戶閑置土地和農房屋頂,建設分布式風電和光伏發電,配置一定比例儲能,自發自用,就地消納,余電上網,農戶獲取穩定的租金或電費收益。支持村集體以公共建筑屋頂、閑置集體土地等入股,參與項目開發,增加村集體收入。項目開發企業為村民提供就業崗位,幫助脫貧戶增收。
同時,《意見》明確支持縣域清潔能源規模化開發,在具備資源條件的中西部脫貧地區,特別是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優先規劃建設集中式風電、光伏基地,為脫貧縣打造支柱產業。推動農村生物質資源利用,引導企業有序布局生物質發電項目,鼓勵企業從單純發電轉為熱電聯產。推動農村生產生活電氣化,堅持政府主導、電網支撐、各方參與,推動提升農村電氣化水平。
在組織實施方面,《意見》提出要發揮試點帶動作用,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力度,健全完善農村能源普遍服務體系,推動成熟適用的農村能源新技術成果在農村地區集成轉化、示范推廣和應用,促進農村能源可持續發展。在調查統計工作中,要因地制宜提升能源數據采集質量,對農村能源生產消費情況進行全面普查,強化全品類能源數據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