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發布《關于黑龍江省支持數字經濟加快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通知》指出,優先安排風電、光伏建設指標,支持數字產業園區新能源源網荷儲一體化配套建設。
原文如下: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支持數字經濟加快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黑政辦規〔2022〕12號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黑龍江省支持數字經濟加快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3月22日
黑龍江省支持數字經濟加快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為推進《黑龍江省“十四五”數字經濟發展規劃》實施,加快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進程,做強做優做大數字經濟,打造數字經濟發展新優勢,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培育引進市場主體
1.支持引進龍頭企業。圍繞集成電路、高清晰新型顯示、電子產品制造、智能可穿戴、數字通信、機器人、大數據、軟件、信息安全、數字創意設計等重點發展產業,加快引進龍頭企業。對引進企業總投資在2億—5億元和5億元以上的項目,按照同期市場報價利率,給予新增貸款5年期限貼息,每年單個項目貼息額度分別不超過500萬元和1000萬元。〔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財政廳,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
2.支持骨干企業做大做優。對營業收入首次超過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我省數字制造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1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獎勵。對全國電子信息百強、軟件百強、互聯網百強企業在我省落戶且投資超過2億元的,經認定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獎勵。對我省企業首次進入全國電子信息百強、軟件百強、互聯網百強,經過認定且在我省入統納稅的,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獎勵。對我省企業成長為獨角獸、瞪羚企業的,按貢獻率給予特殊獎勵。〔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
3.支持發展總部經濟。對數字經濟領域世界和國內500強、龍頭企業及境內外上市企業來我省設立企業(集團)總部、區域總部和功能性總部的,五年內分別按其主營業務收入的1%、0.8%、0.5%給予獎勵,每年獎勵額最高1000萬元、500萬元、300萬元。〔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商務廳、省財政廳,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
4.支持平臺招商。鼓勵建設數字經濟領域社會性質的招商平臺,對每年招商簽約落地項目達10家(單個設計類企業研發設計人員不低于20人、單個制造類和平臺類項目實際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5000萬元)的平臺,給予100萬元獎勵,每超過1家增加10萬元,每個平臺最高300萬元。〔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商務廳、省財政廳,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
二、延伸壯大數字產業鏈
5.支持全產業鏈招商。鼓勵數字經濟領域企業開展產業鏈和供應鏈招商,對于引進固定資產投資超億元項目的,給予實施招商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額1%的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2000萬。存量企業圍繞產業鏈和供應鏈擴大投資,享受同等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省商務廳、省財政廳,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
6.支持數字經濟供應鏈創新發展。支持頭部企業在我省布局建設智能倉儲、智能配送項目,打造未來物流網絡,在協調干線運輸能力、航空包機補貼等方面給予支持。對數字經濟領域企業原材料、零配件和產成品運輸實施綠色通道,給予降低物流成本的政策支持。〔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
7.支持產業鏈創新示范。圍繞發展數字產業開展產品示范評選活動,對技術創新水平較高、市場競爭力突出、在我省生產且年銷售收入不低于1000萬元的智能硬件和軟件產品,每年評選認定不超過20個示范項目,每個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
8.支持數字產業集聚建設。整合相關資源,支持建設數字經濟產業園區,推動數字經濟項目向產業園區集聚,培育壯大優勢特色數字產業集群。對進入數字經濟園區且主營業務收入超過10億元的數字經濟企業,按其對地方經濟貢獻新增部分的50%,連續五年給予獎勵。〔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
9.支持數字經濟園區建設。數字經濟企業利用存量土地新建工業廠房,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對利用園區建設的標準化廠房進行生產的企業,前三年供企業免費使用,之后可租可購,對先租后購的,租金可抵后期購房款項。對數字經濟建設項目,優先安排項目用地。對信息網絡產業、信息技術服務、平臺經濟等經營服務項目,可參照商服用途落實用地。對數字經濟發展較快的開發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給予政府債券支持。〔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省財政廳,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
三、推進產業數字化轉型升級
10.支持傳統產業數字化賦能。實施產業數字化行動,推動傳統產業數字化改造升級。對關鍵業務環節全面數字化規模以上企業比例達到50%的市(地)和縣(市),每個完成數字化改造的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按有關規定,對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建設給予獎勵。〔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省財政廳,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
11.支持產業園區數字化改造。支持電信運營商等企業在大型廠區、各類開發區和數字產業集聚區,加快建設5G專網、千兆光網、數據中心等數字化基礎設施。建立通信基站用電報審安裝綠色通道,支持數字經濟領域企業不受電壓等級和用電量限制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優先安排風電、光伏建設指標,支持數字產業園區新能源源網荷儲一體化配套建設。〔責任單位: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信廳、省發改委、省電力公司,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
12.支持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建設。推動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促進產業數字化轉型。支持數字經濟領域龍頭企業和行業協會建設省級產業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面向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和行業內中小微企業提供需求撮合、轉型咨詢、解決方案等服務。對認定的省級產業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給予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
13.支持電子商務加快發展。對新認定的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基地、示范企業和數字商務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電商企業實現省內生產實物類商品網絡零售額達3000萬元以上、同比增長10%以上并在省內入統納稅的,在申報年度內對新增網絡零售額按不超過5%的比例給予獎勵,最高200萬元。〔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財政廳〕
四、推動數字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
14.支持創新平臺建設。鼓勵數字經濟領域龍頭骨干企業牽頭、產業鏈上下游共同參與、產學研深度合作,共同創建科技創新平臺。對新認定的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和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給予一次性1000萬元的建設資金補助。上述平臺建成運行后,5年內給予一定研發經費支持。對實質引進的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的分支機構,一次性獎勵500萬元。〔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工信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
15.支持關鍵技術攻關轉化。圍繞數字經濟重點發展產業,每年采取揭榜掛帥等方式組織實施關鍵共性技術攻關項目,給予每個項目最高1000萬元的資金支持。支持數字經濟領域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單個項目支持額度最高1000萬元。〔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16.支持知識產權創造。支持數字經濟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開展專利導航,建立專利預申請補助機制,對提出申請國際、國家專利的,經評優認定后,根據擬申請專利類型給予最高20萬元補貼,用于專利申請過程中的各項費用。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和優秀獎的,分別給予每個獎項5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省知識產權局、省財政廳〕
17.支持創新創業。鼓勵各類孵化載體面向大學生團隊提供免費的孵化場地,支持在數字經濟領域創新創業。打造為數字經濟中小微企業服務的專業融資增信平臺,支持數字企業與擔保公司、保險公司和銀行簽訂合作協議,最高可獲得2000萬元的科技擔保貸款和300萬元的科技保證保險貸款。〔責任單位:黑龍江銀保監局、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
五、營造良好發展生態
18.支持數字基礎設施建設。各級國土空間規劃要為數字基礎設施建設預留空間,保障全省信息通信產業發展規劃實施。制定相關政策,推動信息基礎設施與建筑物、構筑物等空間同步設計、建設和驗收。依法免費開放公共設施和國有企業所屬建筑物,利用路燈、監控桿、辦公樓等公共資源,支持建設基站、機房等通信基礎設施。〔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委網信辦、省發改委、省住建廳、省通信管理局、省電力公司,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
19.支持數字類學科建設。鼓勵我省高校加強數字類學科建設,提升辦學實力,提高學科的人才培育水平。對省內高等院校設置數字類相關專業且取得建設成果的,統籌現有專項資金予以支持。對進入數字經濟領域世界一流學科建設的高等院校,統籌“雙一流”建設資金給予支持。〔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20.支持創新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圍繞全省數字經濟發展的各類融資需求,暢通融資渠道,創新融資產品。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優化數字經濟領域企業信貸審批流程,開展知識產權、股權、應收賬款等質押貸款,擴大信用貸款規模。鼓勵數字經濟龍頭企業以市場化方式設立數字經濟發展基金,省級現有股權投資基金通過參股、跟投等方式予以支持。支持企業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掛牌,按規定分階段予以特殊獎勵。對省內上市公司再融資并用于省內投資的,按實際到賬金額的2.5%獎勵,最高500萬元。〔責任單位:黑龍江銀保監局、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黑龍江證監局〕
符合本政策措施,同時符合我省其他扶持政策規定,按照從高不重復的原則予以支持,另有規定的除外。
圖文來源:國際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