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的通知 》。
《通知》指出,支持清潔能源加快發展。支持新能源全產業鏈發展,鼓勵利用成片鹽堿地、采煤沉陷區建設新能源基地,加快推動哈大齊新能源產業示范帶、東部地區新能源產業集群建設,重點布局一批對電力系統安全保障作用強、對新能源規模化發展促進作用大、經濟指標相對優越的抽水蓄能電站,推動荒溝抽水蓄能機組全部建成投產,尚志抽水蓄能電站開工建設。將電供暖市場交易規模從10億千瓦時調增為15億千瓦時,對風電、光伏超發用于供暖的電量,允許按每千瓦時0.2元結算。
原文見下: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的通知
黑政規[2022]3號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現將《貫徹落實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7日
(本文有刪減)
貫徹落實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
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加力推動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落地見效,穩住經濟基本盤,確保實現經濟社會發展預期目標,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加快落實財稅政策
1.進一步加大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落實力度。
在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已出臺的6個行業企業的存量留抵稅額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按月全額退還政策基礎上,及時落實好國家出臺的增值稅留抵退稅擴大范圍政策,切實紓解批發和零售、住宿和餐飲等行業企業的實際困難。按照應享盡享、直達快享的要求,抓緊辦理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留抵退稅,在納稅人自愿申請的基礎上,確保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還存量留抵稅額。加強市縣退稅資金保障,提高退稅工作效率。加強退稅風險防范,依法嚴懲偷稅、騙稅等行為。
2.加快財政支出進度。
堅持政策發力適當靠前,加強政策宏觀指導,壓實各地、各部門預算執行主體責任。嚴格落實轉移支付分解下達時限要求,對中央下達的轉移支付資金,省直有關部門收到資金后按規定及時下達。落實存量資金定期清理機制,對結余資金和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按規定收回統籌使用;除據實結算等特殊項目外,對未及時分配下達或無法形成實際支出的資金按規定收回統籌用于急需支持的重點領域。結合留抵退稅、項目建設等需要做好資金調度、加強庫款保障,確保有關工作順利推進。
3.加快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使用并擴大支持范圍。
落實國家適當擴大專項債券支持領域政策,優先支持符合發行條件的新型基礎設施、新能源項目建設,爭取6月底前基本發行完畢,8月底前基本使用到位。積極謀劃“專項債券+市場化融資”項目,引導商業銀行對符合條件的專項債券項目提供配套融資支持。
4.用好政府性融資擔保等政策。
積極爭取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再擔保合作業務新增規模,積極擴大授信規模和業務覆蓋面,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符合條件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行業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提供融資擔保支持,及時履行代償義務,推動金融機構加快放貸,不抽貸、不壓貸、不斷貸,2022年將上述符合條件的融資擔保業務納入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再擔保合作范圍。全面落實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和民營融資擔保機構給予分檔獎補,促進融資擔保機構(含再擔保機構)進一步擴大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降低融資擔保費率。視需要及時增加省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資本金,提升擔保能力。
5.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
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將面向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比例由10%提高到20%。科學合理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將面向具備產能和條件的中小微企業預留份額比例由30%以上提高到40%以上,對于適合首付制的采購項目,對中小企業的首付款比例由合同總額的30%以上提高到50%以上,對小微企業的首付款比例由合同總額的50%以上提高到70%以上。
6.擴大實施社保費緩繳政策。
在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的前提下,按照國家規定的企業困難程度條件,迅速落實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緩繳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政策,階段性緩繳期限至2022年底。在對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5個特困行業實施階段性緩繳三項社保費政策的基礎上,對國家規定的其他特困行業,擴大實施緩繳政策,養老保險費緩繳期限階段性延長至2022年底。
7.加大穩崗支持力度。
優化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進一步提高返還比例,將大型企業穩崗返還比例由30%提至50%。拓寬失業保險留工補助受益范圍,由中小微企業擴大至受疫情嚴重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的所有參保企業。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失業保險的,可按每人不超過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與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不重復享受,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底。
8.擴大受疫情影響減免“兩稅”政策適用范圍。
在現行對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自有房產免“兩稅”政策基礎上,政策惠及范圍擴大到所有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個體工商戶。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個體工商戶,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坐落于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級行政區域內自用的房產、土地,自劃定為中高風險地區的月份起至解除中高風險地區的月份止,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精準落實金融政策
9.啟動實施“雙穩基金”擔保貸款風險補償機制。
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間,對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和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主、返鄉農民工、家庭農場和專業合作社等群體新增擔保貸款發生不良時,通過省級中小企業穩企穩崗基金予以一定比例的風險補償,引導和帶動金融資本、社會資本合力幫助中小微企業解困、穩崗、擴就業。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年化擔保費率按照0.5%收取,對單戶貸款期限不超過一年、且擔保貸款額500萬元(含)以下的,給予擔保費全額減免。
10.對重點群體貸款實行延期。
引導銀行機構繼續按市場化原則與中小微企業(含中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等自主協商,對其貸款實施延期還本付息,努力做到應延盡延,本輪延期還本付息日期至2022年底。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受疫情影響隔離觀察或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金融機構對其存續的個人住房、消費等貸款,靈活采取合理延后還款時間、延長貸款期限、延期還本等方式調整還款計劃,不影響征信記錄,免收罰息。
11.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力度。
通過完善容錯安排和風險緩釋機制及正面激勵和評價考核,完善敢貸愿貸能貸會貸長效機制,推動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政策精準落地,確保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余額、貸款戶數實現快速增長,融資成本穩中有降。積極爭取擴大新增支農支小再貸款額度,優化“銀稅互動”中小微企業授信的審批和風控模式,繼續擴大納入“銀稅互動”范圍的企業數量。推廣“信易貸”模式,緩解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推動金融機構和國有企業支持中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質押和訂單等融資,以供應鏈融資和銀企合作支持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省級財政在現有貸款周轉金10億元規模基礎上,再予安排10億元紓困貸款周轉金,用于增加各市(地)貸款周轉金規模,切實幫助企業解決臨時性貸款周轉困難,新增紓困貸款周轉金執行期至2023年1月31日。引導金融機構將存款利率下降效果傳導至貸款端,繼續推動實際貸款利率穩中有降。
12.加快推動企業上市。
提高資本市場融資效率,深入實施企業上市“紫丁香計劃”,多領域、多渠道挖掘上市后備企業資源,上市后備企業資源庫入庫企業達到300家以上。完善服務企業上市“綠色通道”機制,及時協調解決企業上市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組織省內外私募股權、創業投資等基金與擬上市企業對接,及時兌現企業上市分階段獎補政策,力爭全年過會、在審、申報企業達到10家以上。支持上市公司開展再融資,支持省內國有企業參與上市公司再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債。
13.積極擴大社會融資。
推進國家“十四五”規劃102項重大工程,鼓勵民間投資參與重點領域項目建設。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工作,做好協調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參與,有效盤活存量資產,形成存量資產與新增投資的良性循環。推廣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依托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等平臺,常態化公開推介有吸引力的項目,促進社會資本廣泛參與基礎設施項目建設。
三、持續擴大有效投資
14.加大招商引資力度。
完善招商引資政策體系,強化引導激勵,圍繞構建現代產業體系,結合產業區域發展基礎和優勢,著力把數字經濟、生物經濟、冰雪經濟、創意設計等新引擎及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傳統優勢產業作為招商引資的主攻方向,科學編制招商圖譜。強化精準招商,著力引進高技術、高成長、高附加值企業落地。瞄準“六強企業”,擴大與國企、民企的合作領域,引進投資規模大、產業鏈條長的引領型龍頭項目。辦好“哈洽會”、亞布力論壇、龍商回歸大會、世界5G大會等主場展會,跟進投洽會、進博會、服貿會、高交會等國內重點展會,嫁接更多招商引資契合點。堅持省市縣三級聯動,積極為投資企業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優質服務。
15.創新完善支持項目建設舉措。
開辟服務項目“快速通道”和審批服務“綠色通道”,實施容缺預審批、承諾即開工、“拿地即開工”等創新舉措,利用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實現企業投資核準、節能審查“一網通辦”,企業一趟不跑“不見面審批”。積極推進重點項目建設,已審批重點基礎設施項目6月底前應開盡開,9月底開工率90%以上,投資完成率、資金到位率80%以上,按期竣工率100%。
16.強化項目建設要素保障。
堅持服務圍著項目轉、要素跟著項目走,整體提升項目資金及用地用能用水等全要素保障水平,加大金融機構對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項目的支持力度,對符合要求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單獨選址項目中控制工期的單體工程,以及急需動工建設的其他工程,實行先行用地政策。積極推行信用承諾制,對用地符合法定條件、審批權限在省級及以下的急需開工建設項目采取“容缺受理”、先辦后補制度;落實政府征地主體責任,允許當地政府承諾式申請,相關要件在用地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完善補齊。水電氣運和市政配套等優先保障,探索對符合國家“六大領域”“四個條件”的重大項目實行能耗單列,加力政策跟進,強化全過程全鏈條服務保障,推動項目建設提速提效。
17.全力推進重大水利工程建設。
對接落實好國家加快推進一批成熟的水利工程項目政策,提速推進松花江連通工程、撓力河下游治理工程、林海水庫前期工作,完善資金籌措方案,加快環評、土地預審辦理,完善可研報告,力爭年內開工建設。新開工青龍蓮花河等9處重點澇區治理、嫩江民兵等26處大中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加快建設關門嘴子水庫,實施五常龍鳳山等24處大中型灌區改造、撓力河等14條主要支流以及53條中小河流重點河段治理,大力推進農村供水保障工程和侵蝕溝治理工程建設,切實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18.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
全面落實項目資金,積極爭取鐵路建設債券支持,推動佳鶴鐵路改造建成投用,鐵伊高鐵、北黑鐵路改造工程建設提速,哈綏鐵高鐵加快開工建設。續建吉黑等高速公路650公里,新開工鶴崗至伊春等高速公路600公里,建設普通國省道2000公里,完成1300公里普通國省道和500公里高速公路維修改造,建設農村公路4000公里,實施農村公路安防工程300公里,改造農村公路危橋300座。推進哈爾濱太平國際機場二期擴建工程全面開工建設,加快推進鶴崗、綏化機場年內立項批復,加快漠河、雞西等運輸機場改擴建及呼瑪通用機場項目建設。
19.加強電網基礎設施建設。
加快主干電網建設,建成500千伏安北輸變電工程,開工建設500千伏興福和松北變電站擴建工程。積極推進重大項目配套電網工程建設,建成投運佳鶴高鐵配套供電工程,積極推進鐵伊高鐵、哈爾濱太平國際機場二期擴建配套供電工程建設,積極推進電網延伸工程建設,保障沿邊沿線通信基礎設施建設用電需求。積極推進農村電網鞏固提升工程建設。
20.加強沿邊口岸基礎設施建設。
全面落實國家支持沿江沿海沿邊及港口航道等綜合立體交通網工程政策,加快推進綏芬河、東寧口岸隔離留驗、檢疫檢測業務用房建設,積極推進口岸監管倉庫等配套設施建設。爭取國家政策支持,加強口岸后方通道建設,積極推進綏化至北安(龍鎮)鐵路改造、佳木斯至同江(撫遠)鐵路改造等項目前期工作,力爭早日開工建設。加快建設國道嘉臨公路嘉蔭至湯旺河段等工程,新開工同哈公路哈魚島至三村段等項目。加快推進綏芬河機場實現通航。積極推進嘉蔭、同江、遜克等通用機場前期工作。
21.加快信息通信基礎設施建設。
全面加強“雙千兆”建設與升級改造,實現5G網絡覆蓋全省城鎮以上地區,在持續加強城鎮5G網絡深度覆蓋的基礎上,積極向農村區域拓展覆蓋,爭取實現5G網絡覆蓋50%以上行政村。推進全省沿邊沿線電信基礎設施建設,實現沿邊沿線交通要道、景區及邊境城市、口岸和農村4G/5G網絡信號全覆蓋。加快推進全光網省建設,持續提升千兆光纖寬帶接入能力,加快城市主城區光纖網絡升級工程。深入推進IPv6規模部署和應用;加快NB-IoT/eMTC/5G物聯網部署;建成哈爾濱國家級互聯網骨干直聯點,完成全省工業互聯網安全態勢感知平臺建設。
22.加快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
爭取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配套基礎設施項目納入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申請中央預算內投資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實施以新型城鎮化為引領的城市更新行動,對于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采取聯評聯審、“一會三函”等方式,提高審批效率。持續改善城鎮居民住房條件,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開工35萬戶以上。
23.因地制宜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
指導各地編制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規劃,因地制宜推進以哈爾濱市、城市新區為重點的干、支線管廊建設,合理布局管廊系統,統籌各類管線敷設。對符合條件的城市地下綜合管廊項目,給予專項債券支持。落實國家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預算內投資政策,推進燃氣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落實地方政府債券支持政策,大力推進城鎮供水、供熱、排水、污水管網等老舊管網改造。
24.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各地全面取消限制性政策,落實人才和農民進城購房支持政策,出臺二孩三孩家庭購房優惠政策,采取發放裝修消費券等綜合措施,開展線上線下、覆蓋全域的房展促銷活動。對于貸款購買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調整為不低于相應期限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減20個基點。對擁有一套住房并已結清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執行首套房貸款政策。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放寬二手房貸款房齡限制。各地確保完成棚戶區改造新開工1.3萬套以上任務。
四、加力促進消費持續恢復
25.完善擴大內需政策。
培育建設哈爾濱國際消費中心城市,支持各地發放政府消費券,省級財政根據2022年5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各市(地)發放消費券情況,對哈爾濱市和大慶市按實際投入金額30%給予補助,其他市(地)按實際投入金額50%給予補助。支持各地對限上商貿企業實行增量獎勵,鼓勵企業規模發展。推動內外貿一體化發展,按照商務部等14部門《關于開展內外貿一體化試點的通知》要求,積極申報創建內外貿一體化國家試點。
26.引導促進汽車、家電消費。
全面落實國家穩定增加汽車、家電等大宗消費政策,支持各地政府發放汽車、家電等消費券,組織開展汽車、家電等線上線下促消費活動。落實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促進新能源汽車尤其是新能源公交汽車的消費。加強省市縣和企業聯動,鼓勵商貿流通企業、電商企業和社會團體共同參與,打造一批有特色和影響力的電商促消費活動。開展老字號產品展銷活動,舉辦“老字號嘉年華”。
27.積極發展“夜間經濟”。
大力發展夜間特色餐飲、夜間購物娛樂、夜間文化休閑、夜間觀光旅游、夜間演藝等形式多樣的“夜間經濟”。放寬準入條件、壓縮辦理時限,鼓勵“夜間經濟”經營主體進入市場。出臺服務“夜間經濟”的若干措施,降低經營成本。完善夜間消費出行交通配套設施,加大夜經濟街區夜間停車優惠力度。
28.全面擴大文旅消費。
貫徹落實國家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的若干政策及我省配套措施,從信貸供給、政府采購等方面加大旅游市場主體扶持力度,促進旅游市場復蘇發展。繼續兌現《黑龍江省鼓勵旅行社“引客入省”旅游獎勵辦法(試行)》,對組織省外(境外)旅游團組到我省旅游觀光且依法依規設立的旅行社給予資金獎勵。實施旅行社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扶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旅行社暫退比例提高至100%。實施文化和旅游消費助企惠民行動,激發文旅消費潛力。
29.減免租金政策。
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將房產、土地出租給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個體工商戶的納稅人,每免收一個月(含)租金,對免收租金的房產、土地免征三個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最多減免一年。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承租國有房屋(不含省級行政事業單位)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6個月租金,其他地區減免3個月租金;承租省級行政事業單位房屋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6個月租金或免費延長6個月租期。該政策與以往政策重疊的,除國家、省另有規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
五、著力維護產業鏈供應鏈穩定
30.強化監測穩定企業運行。
建設工業經濟數字運行監測服務平臺,實現工業經濟運行、重點產業鏈產業集群、企業全生命周期的監測分析和預測預警,開展企業負擔問卷調查,及時收集解決企業問題訴求。密切關注產業鏈供應鏈重點企業生產經營情況,著力及時解決企業產品外運受阻、貨物積壓和企業原材料、零部件供應困難等問題,打通產業鏈供應鏈“斷點”“堵點”,加快產成品庫存周轉進度,穩定重點企業連續生產。根據疫情形勢需要建立并及時調整完善運行保障企業、產業鏈供應鏈重點企業等復工達產“白名單”制度,實現區域互認。積極引導各地落實屬地責任,盡量減少疫情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
31.深入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
發揮龍頭企業帶動作用,提升中小微企業配套能力,促進產業鏈上下游中小微企業協同發展。跟蹤國家重大項目,推動我省制造業積極參與國家重大項目建設。支持企業數字化改造,對經省級認定的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分別按照合同金額的10%給予不超過200萬元和10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32.“一起益企”加大包聯服務和支持力度。
深入開展省市縣四大班子領導包聯工作,組織開展“萬名干部進萬企”行動,落實“六必訪”,及時幫助包聯對象協調解決信貸融資、原料保障、勞動用工、物流暢通等現實問題,推動企業穩產上產擴產,加快項目建設投產達產。全年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800戶,每戶企業“免申即享”最高獎勵60萬元。開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專項行動,進一步保障中小企業權益。
33.促進“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擴量提質。
落實國家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政策和我省支持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政策,年內實現“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增長300戶,對認定為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省財政對規模以上企業獎勵50萬元、規模以下企業獎勵15萬元;對2年內規模以下高新技術企業成長為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的,再獎勵35萬元;對有效期結束后復審再次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獎勵標準減半。
34.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
貫徹落實《黑龍江省加快平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支持工業互聯網、數字農林等重點領域的平臺企業引培,引進國內外具備規模和影響力的平臺經濟頭部企業,支持頭部企業在我省落地發展,培育具有競爭力的本地平臺企業;圍繞電子商務、大數據、工業互聯網等重點領域,打造3—4個特色鮮明、帶動性強的平臺經濟示范園區。對新認定的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基地、示范企業和數字商務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5.推動物流保通保暢。
全面取消對來自疫情低風險地區貨運車輛的防疫通行限制,嚴禁硬隔離縣鄉村公路,不得擅自關停高速公路收費站、服務區、鐵路車站和民用運輸機場。對來自或進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的貨運車輛,落實“即采即走即追”制度。落實客貨運司機、快遞員異地免費核酸檢測政策。
36.統籌加大交通物流企業的支持力度。
推進哈東綜合保稅區物流園區等貨運樞紐建設,完善物流基礎設施網絡布局。加快多式聯運發展,支持有能力的物流企業開展陸空、公鐵海多式聯運示范工程建設;鼓勵符合條件的骨干物流企業申報省級重點物流企業稱號,支持在我省整體布局分撥、配送、采購等區域性中心。抓住我省列入“四橫四縱”國家冷鏈物流大通道的契機,建設好中央預算內資金冷鏈物流項目。全面推廣高速公路分路段、分時段、分方向、分支付方式的差異化收費,降低綜合貨運成本。對首次認定的省級重點物流企業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對在建省級重點物流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給予貸款貼息扶持,單個項目的貼息率不高于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30%。加大對民航企業紓困支持力度,深入貫徹《哈爾濱國際航空貨運樞紐建設獎勵暫行辦法》,支持航空企業在哈爾濱機場建設區域運營總部,開通更多國際航線。支持郵政快遞企業在哈爾濱機場建設航空貨物快件分撥中心。
37.加大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紓困支持。
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對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用電實行階段性優惠,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個體工商戶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允許在6個月內補繳;鼓勵有條件的市縣政府對受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水電氣等費用予以補貼,省級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底。
六、強化糧食能源生產保供
38.堅決當好維護國家糧食安全“壓艙石”。
全力以赴抓好糧食生產,確保糧食播種面積穩定在2.18億畝以上,產量保持在1500億斤以上。千方百計擴種大豆,大豆種植面積增加1000萬畝以上。加強黑土地保護,新建高標準農田1100萬畝。加強田間管理和科技賦能,努力實現豐產豐收。落實2022年適當提高稻谷最低收購價政策要求,超前做好秋糧收購準備工作。將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試點范圍擴大到全部產糧大縣。落實種糧農民一次性補貼政策,及時將補貼資金撥付至市縣。
39.確保生豬生產穩定。
落實生豬產能調控制度,實施原種豬引進補助、種豬場及規模豬場貸款貼息政策,給予生豬調出大縣獎勵,強化穩定能繁母豬存欄量和規模養殖場數量,全省生豬出欄穩定在2100萬頭以上。加強動物防疫體系建設,落實非洲豬瘟等重大疫病防控措施,建立邊境地區動物疫情聯防聯控機制。推廣飼料精準配方和配制工藝,降低豆粕使用比例,引導養殖場戶節本增效。深入開展生豬政策性保險,提高養殖企業參保率和覆蓋面。
40.支持釋放煤炭優質產能。
依法依規加快煤礦手續辦理,推動升級改造煤礦加快開工建設。推動省內金融機構落實煤炭清潔高效落實專項再貸款政策,支持煤炭安全綠色高效智能開采。支持煤焦電一體化項目建設。在確保安全條件下,允許具備增產潛力的生產煤礦在保供季階段性增產增供,對達到系統能力和安全條件要求的煤礦適度調增作為應急產能,對調整產品結構、實施智能化改造增加動力煤供應的煤礦,統籌利用省級煤礦智能化改造等資金給予優先支持,提升迎峰度夏度冬煤炭供應保障能力。
41.加力推進穩油增氣。
支持大慶油田勘探開發和產能建設,優化占用草原審批流程,可以由所在市、縣林草主管部門依法辦理臨時使用草原審批手續,待轉入開采時,依法依規報相關林草部門審核同意,依法辦理建設用地手續。落實國家保障能源等初級產品供給相關政策,支持油氣穩產增產。加快“氣化龍江”步伐,推動中俄東線齊齊哈爾、伊春、嫩江國家級支線加快建設,推動哈北、明水、克東等省級重點支線年底前全部建成。
42.支持清潔能源加快發展。
支持新能源全產業鏈發展,鼓勵利用成片鹽堿地、采煤沉陷區建設新能源基地,加快推動哈大齊新能源產業示范帶、東部地區新能源產業集群建設,重點布局一批對電力系統安全保障作用強、對新能源規模化發展促進作用大、經濟指標相對優越的抽水蓄能電站,推動荒溝抽水蓄能機組全部建成投產,尚志抽水蓄能電站開工建設。將電供暖市場交易規模從10億千瓦時調增為15億千瓦時,對風電、光伏超發用于供暖的電量,允許按每千瓦時0.2元結算。
43.提高能源儲備保障能力和水平。
落實省委、省政府促進煤電增產保供支持政策,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煤炭儲備項目建設。全力做好電力保供工作,健全省市縣三級保供長效機制,完善電網專項應急預案,堅決保障電網安全運行。